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8-02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15日印发的《关于核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
司向邹春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3号),
批复全文如下: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邹春元发行75,478,879股股份、向深圳市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2,721,260股股份、向廖新辉发行57,946,078股股份、向张智林发行23,263,487股股份、向深圳千意罗莱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431,465股股份、向深圳市前海千意智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431,465股股份、向穗甬控股有限公司发行11,631,740股股份、向深圳前海广证纵联互联网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375,453股股份、向深圳前海千意创合二期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652,694股股份、向深圳市前海梧桐纵联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303,086股股份、向深圳前海金穗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919,237股股份、向深圳纵联成长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919,237股股份、向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959,618股股份、向深圳金拾纵联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81,586股股份、向珠海千意汇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163,17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44,721,400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中国证监会
2018年3月15日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