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4-015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
号本公司住所二楼 223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3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
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 6 人,实到 6 人。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茂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查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查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查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2023 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86,978,440.42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0.3881 元,较
2022 年增长 90.15%。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1,354,157,238.71 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本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24 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和股东的相关意见等。因此监事会审查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查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查通过了《关于境内外二○二三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中所包含的信息与本公司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相符;参与 2023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查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查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查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二三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查通过了《关于二○二四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查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二四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经本公司监事会认真研究,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的境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同意聘任二○二四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查通过了《关于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二四年度境外审计师的议案》
经本公司监事会认真研究,同意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4 年度的境外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查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及确认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财政部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查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