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3-010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
号本公司住所四楼 420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已于 2023 年 3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
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12 人,实到 12 人。
(四)会议由董事长甘勇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2022 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762,157,703.79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0.2492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1,062,719,736.83 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本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10 元(含税)。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二〇二二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独立董事二〇二二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内外二〇二二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发布的《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环境、社会与管治事宜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〇二二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三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二〇二二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2 万元整(含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0 万元整),半年报审阅费用为人民币 48 万元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 万元整,半年报审阅费用为人民币 46 万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3 年度的境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事前认可该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续聘二〇二三年度境内审计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境外审计师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3 年度的境外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二三年度境外审计师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的境外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境外审计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间接融资及开具保函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按照优化资本结构的要求,根据资金综合成本、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不高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申请日最近一期审计后合并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40%的间接融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银团贷款除外),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资管计划等。批准本公司根据项目投资及融资需要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本公司在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股利派发授权代表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委任姚建成先生为本公司在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中银信托”)股利派发的授权代表。负责按照本公司与中银信托签署的《代理协议》第 13.1 条之约定开展向中银信托发出指示、指引、决定、通知、同意或批准等具体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邱竹女士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聘任邱竹女士
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邱竹女士的个人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九)、(十一)、(十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本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另行刊发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邱竹女士,34 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财务管理专业/金融学专业双学士本科毕业,中级经济师。曾任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蜀道(四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