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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7:四川成渝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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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2-014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利润分配及

        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息 0.1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主要考虑到公司目前仍有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自有资金投入需求较大,公司需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用于对主业领域的投资,为投资提供保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2021 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核算的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868,591,672.10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0.6110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1,414,689,960.88 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董事建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为:2021 年度,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40%提取公积金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约为人民币 848,813,976.53 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息 0.11 元(含税)。以本公司 2021 年
末总股本 3,058,060,000 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336,386,600.00 元(含税),约占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39.63%,约占 2021 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8.00%。分配后余额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868,591,672.1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636,651,807.05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息总额为 336,386,60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发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国家级高速公路路网已基本建成,高速公路行业发展步入相对成熟期,但目前高速公路仍处于扩大建设规模、提升公路等级的建设高峰阶段,是基础设施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特别是在 2021 年,中央将成渝地区上升为全国综合立体交通网“四极”之一,显著提升了成渝双圈的战略位势和辐射带动力。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一方面坚持高速公路的主营和核心业务地位,主动融入国家及全省交通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在建项目与拟投项目,坚持“投融建管养运”一体化理念,严格控制全寿命周期成本,同时密切关注省内外运营路段,稳健补充优质路产,确保主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稳健拓展相关多元领域,以交通网络和门户枢纽为依托,围绕新需求新消费,把前端资源链转化为项目、产品和服务的后端价值链,做强做大路域经济,做精做专科技业务,做优做实投资业务,拓展相关多元新高地。

  (三)上市公司资金需求

  目前仍有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自有资金投入需求较大,为了确保公司在建项目顺利履行,围绕主业稳健开展投资,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


  (四)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主业领域的投资。2022 年,成乐高速扩容建设工程项目、天邛高速公路 BOT 项目等建设支出较大,本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公司需要留存部分利润,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也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一致
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呈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位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就上述议案中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在制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时,董事会认真研究和讨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股东相关意见、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2、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该议案还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2021 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11 元(含税),
并将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 2009 年 7 月 A 股上市
后,自 2009 年度至 2020 年度连续进行了现金分红。2012 年 8 月,公司为落实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要求,于《公司章程》中就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修订,依法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公司于《公司章程》中就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等相关事宜进行了修订,并获
201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3 月 6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于《公司章程》
中拟定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该议案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本公司 2017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和股东的相关意见等。因此监事会审查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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