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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沪市 昊华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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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能源:关于拟收购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5-19

股票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0006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代 码:601101
    交易双方:
    1、公司名称: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 号
    2、公司名称:山西榆次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西省晋中市迎宾西街佳地花园2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
    “本公司”)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对拟收购杭锦旗西部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能源公司”)股权项目进行了评估。
    2010 年5 月15 日,昊华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西部能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公司根据评估结果拟出资108,520 万元收购西部能源公司60%的股权。
    2、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收购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主要资产(矿业权)不存
    在权属及其限制或者争议情况。
    4、本次收购虽然经过公司细致的尽职调查、相关中介机构对拟收购
    股权事项发表了意见,但仍存在不确定性:
    (1)本次收购西部能源股权的目的是为联合开发红庆梁井田。目前
    国家正在编制“十二五”规划,该井田开发能否进入“十二五”规划具有
    不确定性,进而影响红庆梁井田开工建设时间;
    (2)目前国内外煤炭市场价格不断攀升,从长远看本次收购对增加
    公司煤炭后备资源储量、逐步提升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十分有利。但由于煤
    矿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周期较长,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煤矿项目建成后政
    策或市场发生不利变化的可能性;
    (3)煤矿项目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若此次收购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将投入大量自有资金(含银行贷款)进行项目核准和项目建设工作,3
    可能会影响公司未来年度的现金流、周转率、资产负债率等部分财务指标;
    (4)煤矿建设和生产的安全风险较一般行业高,尽管本公司积累了
    相当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但不能排除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影响该项
    目核准或建设的可能性。
    (5)红庆梁井田具有煤层赋存稳定、储量可靠,煤层结构简单,地
    质构造简单,瓦斯含量低、无水患等特点,开采条件较好,适合大规模综
    合机械化开采。不利因素是各煤层顶底板强度低,煤层有自燃倾向,煤尘
    具有爆炸性。
    一、本次交易概况
    1、交易当事人、标的及金额
    本公司拟与山西榆次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次中博
    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按资产评估结果收购榆次中博公司所持有西
    部能源公司60%的股权,从而控股西部能源公司。
    本次收购需支付收购资金108,520 万元。
    2、股权收购评估概况
    截至2009 年11 月30 日西部能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658.50 万
    元,评估价值为181,525.82 万元,溢价177,867.33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为658.50 万元,评估价值为658.5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000 万元,
    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80,867.32 万元,溢价177,867.33 万元。
    具体评估情况详见本公告内容“三、西部能源公司概况:4、天健兴
    业《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天兴评报字[2010]第7 号)”,和备查文件4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项目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0]第7 号)。
    3、董事会对本次收购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10 年5 月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了
    《关于收购西部能源公司股权的议案》。经审议表决,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该项议案,并决定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对本次收购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认真研究了此次收购意向,一致同意此
    次收购,并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被收购对象西部能源公司进行了详细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
    工商调查、前期地质工程调查、政府和矿产资源部门批复文件以及法律法
    规的尽职调查,并委托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红庆梁井田开发可
    行性研究报告》。
    本次拟收购的西部能源公司拥有7.4 亿吨煤炭储量资源,合作开发红
    庆梁项目符合昊华能源主业发展需求,是实现“强大京煤、理性扩张”的
    战略选择。通过此次股权收购可使公司煤炭后备储量大幅增长,能够为未
    来发展提供更强大的资源保障:
    (1)昊华能源股权收购要依法合规,此次拟收购西部能源公司60%
    股权,有利于扩大煤炭主营业务;
    (2)本次拟收购的红庆梁矿井位于规划建设的国家大型煤炭基地—
    —鄂尔多斯塔然高勒矿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能源[2006]352 号《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批复》批准了塔然高勒矿区总体规5
    划。红庆梁煤矿项目的开发符合国家产业布局。
    (3)该井田赋存条件稳定、地质构造简单、储量可靠,瓦斯含量低、
    无水害,适合大规模机械化开采,规划产能600 万吨/年,外部条件基本满
    足建设大型矿井的要求;
    (4)本次收购项目投资合理、预期良好,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投资
    收益稳定的特点。
    独立董事对拟收购西部能源公司及未来建设新矿井提出意见和建议:
    (1)新矿井设计要在节能减排、循环利用、低碳发展等方面应用新
    技术,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以利于项目的核准;
    (2)国家正在编制“十二五”规划,该井田开发能否进入“十二五”
    规划具有不确定性;
    (3)在开拓方式,即竖井或斜井的选择上,建议进一步补充勘探并
    请专家论证,优选开拓方式,降低吨煤投资;
    (4)进一步核实评估参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尽可能用现代的计算
    方法预测项目未来的收益;
    (5)依法合规地进行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明确投资安排和组织落
    实,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序进行。
    5、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法律程序
    本次股权收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交易对手情况
    1、榆次中博公司概况6
    榆次中博公司注册地点为山西省晋中市迎宾西街佳地花园,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人代表李京陆;主营业务为开发经营房地产业、房屋出租;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京陆。
    2、与昊华能源之间的关系
    本公司与榆次中博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无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和人员等方面关系。
    3、榆次中博公司最近三年发展概况
    榆次中博公司截止2009 年底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各类房屋19 万平方
    米,共计1100 多户。2007 年至2009 年底共计完成开发项目26000 平方米,
    完成商业出租面积7000 余平方米。从2009 年初榆次中博公司开始筹建佳
    地花园商务大厦【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榆国用(99)字第02007 号】,目
    前已完成了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工作。佳地花园商务大厦A、B 座占地9200
    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6000 平方米。
    榆次中博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指标
    (此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房地产经营收入 净 利 润
    2009 年度 44,957.02 3,946.65 84.28 -124.07
    三、西部能源公司概况
    1、西部能源公司主要资产状况
    西部能源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
    的其他情况。7
    西部能源公司主要资产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塔然高勒矿区红
    庆梁井田矿业权。2005 年9 月30 日,西部能源公司取得《矿产资源勘查
    许可证》(证号为1506000520017);经国土资源部划定,批准该井田勘
    查面积48.58 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1 年,探矿权人为西部能源公司,勘
    查项目名称为东胜煤田塔然高勒区红庆梁煤炭勘探;勘探结果由国土部储
    量认定中心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74,168 万吨(国土资储备字[2005]289
    号);2006 年1 月20 日,西部能源公司向国土资源部申请采矿权,国土
    资源部向西部能源公司出具《国土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国土资矿
    划字[2006]019 号),批复的矿区范围预留期限为3 年;2008 年12 月29
    日,国土部向西部能源公司出具《关于红庆梁井田延续矿区范围预留期的
    批复》(国土资矿函字[2008]124 号),同意预留期限延续3 年至2012 年
    1 月20 日。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
    之附件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有关规定》,取得上述国土部的批复后,各
    级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该区域不再受理新的采矿权申请。目前,西部能源
    公司为红庆梁划定矿区范围内的唯一采矿权申请权人。
    截至目前,西部能源公司还获得了水利部《关于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
    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水保函[2006]370 号)、国家
    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回执)》、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塔然高勒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发
    改能源[2007]1388 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环境
    保护部《关于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8
    批复》(环审[2008]306 号)等煤矿核准及建设的必备文件。
    2、西部能源公司股东情况和财务状况
    目前西部能源公司为榆次中博公司独资子公司,于2004 年4 月21 日
    取得杭锦旗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李京陆,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为:矿产资源勘探及相关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
    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西部能源公司2009 年及2010 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