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出售京西矿区部分资产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3 月 24 日,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昊华能源”或“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签订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本次转让资产为京西矿区部分房产、构筑物和设备,共计314 项,待拆除资产不在此次转让范围,交易金额为 4,674.95 万元。
●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京西四矿剩余部分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京西矿区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合同签署情况
2023年3月24日,昊华能源与京煤集团于签订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双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甲方):昊华能源,为于2002年12月31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所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46132245J。
受让方(乙方):京煤集团,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国有全资公司,为京能集团所属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337135108。
双方均为京能集团控制企业,属于关联方。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资产为京西矿区部分房产、构筑物和设备,共计314项;有3项资产接到政府通知待拆除,评估值为49.16万元,不在此次转让范围(具体明细以中和评报字(2022)第BJV3017D001号和第BJV3017D003号《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资产明细为准)。
2.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3.转让价格:4,674.95万元。
4.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生效后十五日支付转让价款的30%,剩余价款在合同生效日之后一年内一并付清。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标的资产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资产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
6.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度资产处置收益2,126.96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