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附件内容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此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事宜。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 修订后条款内容
条款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张国芳等六名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张国芳等六名自
第一章 自然人作为发起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 然人作为发起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改
第二条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在甘 第二条 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在甘肃
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620000224367434N。
公司注册名称:甘肃国芳工贸(集团) 公司注册名称: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
第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份有限公司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GANSU GUOFANG
INDUSTRY & TRADE ( GROUP )
CO.,LTD.
第十二 新增 第十二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条 条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
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是: 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预装食品、散装
(1)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 食品、冷冻食品、米、面制品及食用油、
围是: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预装食 保健食品、计生用品的批发零售;服装干
品、散装食品、冷冻食品、米、面制品 洗;美容;白酒、啤酒、果露酒零售;卷
及食用油、保健食品、计生用品的批发 烟、雪茄烟零售(以上经营项目仅限分公
零售;服装干洗;美容;白酒、啤酒、 司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日用百货、金银饰
果露酒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以上 品、服饰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
经营项目仅限分公司凭有效许可证经 电、数码电器、五金交电、机电产品(不
第二章 营)日用百货、金银饰品、服饰用品、 第十四 含汽车)的批发零售;受托企业管理;彩
第十三 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电、数码电器、 条 扩、婚纱摄影;商业服务咨询、本企业资
条 五金交电、机电产品(不含汽车)的批 金投资管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发零售;受托企业管理;彩扩、婚纱摄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影;商业服务咨询、本企业资金投资管 动)
理,租赁。
(2)经过股东大会通过和主管的审批
机构批准,可在将来改变或修正其经营
范围。
(3)公司的全部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颁布的可以公开获取的法律法
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的决定。
第三章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66,600 万股,公司的 第二十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6,600万股,均为
第十九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6,600 万股,公司 条 普通股。
条 未发行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情形之一的除外: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第二十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第二十 权激励;
三条 权激励; 四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份的;
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所
式之一进行: 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五)项、第(六)项的规定的情形收购
第二十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二十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四条 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的情形 五条 易方式进行。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
纳股金; 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
得退股; 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第四章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 第三十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
第三十 人的利益; 八条 的利益;
七条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承担的其他义务。
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任。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带责任。 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
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