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6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张辉阳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在增持价格不超过4.6 元/股的范围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
1,000 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接到股东、董事张辉阳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在增持价格不超过 4.6 元/股的范围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张辉阳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董事张辉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份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1 张辉阳 40,050,000 6.0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 张国芳 280,500,000 42.1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 张春芳 139,400,000 20.9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 张辉 40,050,000 6.0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计 500,000,000 75.0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注: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及相关股东继续履行不减持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三)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曾实施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
1,000 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四)本次增持后,按照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和上限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以增持价格上限 4.6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按照回购上限回购后 按照回购下限回购后
类别/名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一 张辉阳 4,005.00 6.01% 5,337.00 8.01% 4,222.39 6.34%
致 张国芳 28,050.00 42.12% 28,050.00 42.12% 28,050.00 42.12%
行 张春芳
动 13,940.00 20.93% 13,940.00 20.93% 13,940.00 20.93%
人 张辉 4,005.00 6.01% 4,005.00 6.01% 4,005.00 6.01%
其他流通股 16,600.00 24.93% 15,268.00 22.93% 16,382.61 24.60%
总股本 66,600.00 100% 66,600.00 100% 66,600.00 100%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 元/股。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自本
公告之日起算,即自 2021 年 1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择机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具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增持金额及股份数量)将视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股价走势确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张辉阳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