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77 证券简称:渝农商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行董事长刘建忠、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行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舒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本行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1.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1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7,893.9 11.62 23,066.4 9.85
3,065.7 14.44 8,883.6 11.83
3,018.1 16.70 8,751.4 12.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
2,863.3 11.16 8,494.3 9.48
行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21,075.7 (69.57)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17.39 0.77 13.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及稀
0.25 8.70 0.75 10.29
释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 上升 0.70 个 上升 0.37 个
11.96 百分点 11.83 百分点
化)
上升 0.01 个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年化) 0.98 - 1.00 百分点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比上年末增减
1,251,301.7 1,135,926.5 10.16
578,396.3 507,885.9 13.88
1,146,064.0 1,041,294.4 10.06
759,071.6 724,999.8 4.70
105,237.7 94,632.1 11.21
103,702.6 93,228.6 11.23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9.13 8.21 11.21
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7-9 月 2021 年 1-9 月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24.3 42.9
处置抵债资产净收益 5.4 5.4
政府补助 170.8 292.2
罚款收入 2.0 5.6
长款收入 0.2 0.8
捐赠支出 - (1.5)
罚款支出 (0.9) (0.9)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5.4 (0.8)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 (51.8) (85.9)
非经常性损益的少数股东权益影响(税后) (0.6) (0.7)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54.8 257.1
注: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
1.3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项目 2021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原因
一是本集团优化调整负债结构,客户存款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相对减少,经营
流量净额 21,075.7 (69.57) 活动现金流入减少;二是本集团加大信贷
支持力度,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相对
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1.4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的说明
1.4.1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
作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金融机构,本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包括本行及合并子公司的银行及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亦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解释,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适用的披露条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在某些方面与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存在差异,差异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净资产(合并)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05,237.7 94,632.1 89,362.2
440.1 440.1 440.1
105,677.8 95,072.2 89,802.3
1.4.2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原因
本行于 2008 年 6 月 27 日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了原重庆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重庆市渝中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等 38 家县(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重庆武隆农村合作银行的所有资产及负债(“收购业
务”)。本行于 200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无需对收购业务中形成的商
誉进行确认。本行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并于当年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根据首次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确认了收购业务形成的商誉。
1.5 资本充足率
下表列示截至 2021 年 9 月末,本集团及本银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计算的各级资本充足率。
单位:百万元 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