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 2023- 033 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5 月 3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B1 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本公司暂无优先股股东):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675,142,38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121,564,67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553,577,7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73.164441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6.02766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136773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王常
青董事长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10 人,(现场出席 3 人,通讯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现场出席 3 人,通讯出席 2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律师、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共同参与计票和监票。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洪福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5,117,716,542 99.924864 3,848,128 0.075136 0 0.000000
H 股 483,390,313 87.321130 70,187,398 12.678870 0 0.000000
普通股
5,601,106,855 98.695442 74,035,526 1.304558 0 0.000000
合计: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1.01 关于选举李岷先生担任公 5,663,988,496 99.803461 是
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闫小雷先生担任 5,663,988,493 99.803461 是
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含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关于选举李岷先生 50,053,471 97.754587% 0 0.000000% 0 0.000000%
担任公司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闫小雷先 50,053,468 97.754581% 0 0.000000% 0 0.000000%
生担任公司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董洪福先 47,355,066 92.484594% 3,848,128 7.515406% 0 0.000000%
生担任公司监事的
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董洪福
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其中《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
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上述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竹莎律师和王文雅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