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胡世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宁波信达汉石龙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龚凡英先生、魏伟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龚凡英先生、魏伟星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保持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将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