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拟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信达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监管
机构和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以下简称“资管子公司”)
本次净资本担保承诺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监管要求与拟设立资管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为资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净资本担保承诺的有效期自资管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机构要求时止(以下简称“本次担保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信达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监管机构和登
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经营范围: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及监管机构允许开展的其他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监管机构和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其中,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待资管子公司设立后根据监管要求另行予以申请。
鉴于资管子公司尚未完成设立,上述被担保人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监管机构和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资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并承诺在资管子公司开展业务需要时,按照担保承诺金额的证监会规定比例扣减公司的核心净资本。净资本担保承诺的有效期自资管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机构要求时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把握业务机遇,加快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公司拟成立资管子公司。
中国证监会要求证券公司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并对其实施监管。公司及拟设立的资管子公司均需满足相关监管指标要求。与此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可以将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承诺按照证监会规定比例计入核心净资本,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承诺也会按照证监会规定比例扣减母公司净资本。
为确保资管子公司满足监管规定和其业务持续发展要求,合理配置资本,有效利用资金,公司拟在现金出资之外,为资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净资本担保承诺。经测算,按照人民币5亿元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后,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能满足监管标准。
五、董事会意见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拟设立的资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公司对资管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内容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证券公司担保的要求,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承诺生效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或逾期担保事项,公司也不存在对子公司担保事项或逾期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承诺生效后,公司对资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3.65%。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