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兴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3号)同意,永兴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万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20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43,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899.70万元,永兴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100.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0005号)予以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3,000.00
减:募集资金中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注 1) 9,083.63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已支付自筹资金 160,741.32
减:向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735.73
目的金额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69,930.09
减:手续费用支出 0.06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活期存款收益 568.42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077.58
注 1: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899.70 万元中: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其中可以使用募集资金 493.87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实际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进行置换形成节余募集资金;剩余的 322.19 万元的发行费用已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
注 2:上表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发布《永兴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3,077.58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4年1月,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对应的
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
珠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同福中路支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对应募投项目
(万元)
广州环投永兴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906528510008 3,077.07 不适用
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
广州环投永兴集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02571161000001476 0.00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海珠支行 银行贷款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
广州环投南沙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602001129201785624 0.51 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
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广州同福中路支行 设施项目(即南沙电
厂二期)
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
广州环投花城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602001129201782244 0.00 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
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广州同福中路支行 设施项目(即花城电
厂二期)
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
广州环投增城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602001129201785748 0.00 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
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广州同福中路支行 设施项目(即增城电
厂二期)
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
广州环投从化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602001129201785597 0.00 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
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广州同福中路支行 设施项目(即从化电
厂二期)
合计 3,077.58 /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为验资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741.3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493.87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 2024 〕 000222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发行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60,741.32万元已完成置换,公司发行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493.87万元实际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进行置换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9)。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类型 收益类型 余额(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定存款 保本收益类型 3,077.07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