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28 公司简称:玉龙股份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玉龙股份 601028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振东 许金龙
电话 0531-86171227 0531-86171227
办公地址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济南片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 济南片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
金谷A4-4号楼1101-1室 金谷A4-4号楼1101-1室
电子信箱 zqb@yl601028.com zqb@yl601028.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 4,465,888,896.77 3,649,271,347.37 2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665,609,379.28 2,547,496,436.60 4.64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4,981,750,674.64 5,584,746,523.24 -10.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7,478,812.48 203,643,723.09 -47.2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6,869,395.53 203,879,624.84 -47.58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38,491,648.04 109,672,877.21 -226.28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13 8.91 减少4.78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373 0.2601 -47.2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373 0.2601 -47.21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74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29.00 227,070,000 0 无 0
公司
海南厚皑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00 164,471,858 0 无 0
刘向东 境内自然人 2.38 18,611,600 0 无 0
高建岳 境外自然人 1.77 13,877,508 0 无 0
范永明 境内自然人 1.29 10,094,100 0 无 0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8 10,020,700 0 无 0
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周国金 境内自然人 1.28 10,000,000 0 无 0
周祖根 境内自然人 0.87 6,836,517 0 无 0
何柯佳 境内自然人 0.82 6,381,926 0 无 0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7 6,000,000 0 无 0
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济高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厚皑科技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除济高控股、厚皑科技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