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并签署<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向我们提供了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并与我们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及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综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王建平、李春平、邓旭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