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3-007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
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
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
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
天合伙人数为 28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39 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64 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
币 68.25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3.7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1.81
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21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108 家,
A 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58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 3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资格,1995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从事审计业务,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
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二十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十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并曾任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颂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现担任中国内地风险及质量管理部合伙人。1995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历任多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具有二十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诚信记录
以上项目成员最近 3 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以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2022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8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2023 年度审计费用将以 2022 年审计费用
为基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同时,2023 年度报酬事宜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普华永道中天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顺利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有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质量。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