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21 公司简称: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春秋航空 601021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可 赵志琴、徐亮
电话 021-2235 3088 021-2235 3088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
二号楼 二号楼
电子信箱 ir@ch.com ir@ch.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9,628,969,074 38,320,295,713 3.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454,293,084 13,747,091,930 -9.40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3,653,669,165 5,454,034,171 -3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45,492,349 10,407,289 -12,067.5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313,394,676 -61,926,952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88,417,914 843,190,702 -122.35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9.52 0.08 减少9.60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6 0.01 -13,700.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36 0.01 -13,700.0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9,20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 境内非 54.99 504,000,000 0 质押 39,500,000
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人
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 境内非 3.05 27,929,314 0 无 0
公司 国有法
人
境内非 2.13 19,487,007 0 无 0
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其他 1.84 16,892,789 0 无 0
司
境内非 1.42 13,038,138 0 无 0
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其他 0.84 7,730,862 0 无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0.81 7,436,347 0 无 0
司-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 其他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76 7,006,524 0 无 0
广发睿毅领先混合型证券 其他
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69 6,290,441 0 无 0
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0.64 5,905,305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春秋国旅持有公司 54.99%的股
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正华先生持有春秋国旅 64.74%
的股权,为春秋国旅控股股东,王正华先生还通过与春秋
国旅的其他 23 名自然人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
方式加强了其控制地位,以形成能够持续性地主导春秋国
旅以及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的能力,进而能
够持续性地实际控制春秋国旅和春秋航空。因此,王正华
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春秋包机持有公司 3.05%的股
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王正华先生持有春秋包机 52.69%
的股权,为春秋包机控股股东。春翔投资系春秋航空的部
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投资为
持有春秋航空 2.13%股份,不从事其他业务。春翔投资第
一大股东为张秀智女士(春秋航空副董事长),持有春翔
投资 24.09%的股权。春翼投资系春秋航空和春秋国旅的部
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投资为
持有公司 1.42%股份,不从事其他业务。春翼投资第一大
股东为王煜先生(春秋航空董事长,与王正华先生为父子
关系),持有春翼投资 50.16%的股权。考虑到春秋国旅的
董事中,张秀智女士兼任春秋包机的执行董事和春翔投资
的董事长,王煜先生兼任春翼投资的董事长,王炜先生兼
任春翼投资的董事、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春秋国旅、春秋包机、
春翔投资和春翼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也未知其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