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20 股票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27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16年6月22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567.66万股
2016年6月22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和计划》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6月22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567.6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6年6月22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形如下:
1、华钰矿业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6年6月22日
2、授予数量:567.66万股
3、授予人数:44人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2.43元。
5、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计划生效日期起10年,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12个月至60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次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
占限制性股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票数量的比
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一次解锁 25%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二次解锁 25%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三次解锁 25%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四次解锁 25%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将于首次授予后12个月内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首次授予第一次解锁时预留股票可同期解锁第一批,后续批次解锁时间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
在解锁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对上述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中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
(四)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解锁条件
①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包括预留部分)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份 出矿量目标
2016年 60 万吨
2017年 70 万吨
2018年 85 万吨
2019年 120 万吨
②公司年内未发生重大安环事故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
2、激励对象层面解锁条件
①根据公司的内部审计办法,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个财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审计结果为“不合格”的,该批次激励将作废并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个人审计结果为“合格”的,限制性股票的实际解锁比例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②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个财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锁比例为所有该批次可解锁股数的100%;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限制性股票的实际解锁比例为0%,该批次激励顺延至下一考核年度,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不合格”,该批次激励将作废,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当解锁期内以上解锁条件未达成的,该部分标的股票作废,激励对象也不得在以后的年度内再次申请该等标的股票解锁。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回购定价为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3、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①公司层面解锁条件参照首次授予解锁条件,按照相应解锁年份对应出矿量目标;
②激励对象层面解锁条件参照首次授予解锁条件设置。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决定首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次权益授予日为2016年
6月22日;
2、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4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7.66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52,000万股的1.09%,分配明细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当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刘鹏举 总经理 43.2 6.80 0.08
王艳萍 副总经理 56.5 8.89 0.11
王庭良 副总经理 34.4 5.42 0.07
邢建军 财务总监 27.6 4.34 0.05
董事、董事会
陈兆华 秘书 37.0 5.82 0.07
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
368.96 58.08 0.71
(39人)
预留 67.6 10.64 0.13
合计 635.26 100 1.22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调整原因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其可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二)调整方案
1、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原54名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其可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后,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54名变更为44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因激励对象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