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2-038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副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指定副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22-036 号公告。
鉴于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已辞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4.4.6 条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指定由副董事长焦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简历附后),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焦强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焦强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主板董事会秘书培训。
董事会秘书代行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
联系电话:0464-2919908
电子邮箱:130551151@qq.com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焦强先生简历
焦强 男,汉族,出生于 1991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
留权,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本科学历。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哈尔滨招商证券投资顾问,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哈尔
滨国坤投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江海证券业务发展部业务经理,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
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总裁助理;2020 年 6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公司
董事、董事长助理、总裁助理;2021 年 8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济师;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