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文峰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购买的资产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准,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公司的利益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评估机构与交易双方无除业务关系外的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公允。为保障文峰股份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双方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文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崇庆: 严骏: 刘思培: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