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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10 沪市 文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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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10:文峰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09

601010:文峰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 2021-030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私募基金名称:守朴行业优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认购金额:20,000 万元人民币
● 风险提示:

  守朴行业优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完成备案(产品编号:SEZ247),协会为私募投资基金办理备案不构成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投资能力的认可,亦不构成对管理人和私募投资基金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私募投资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自行识别私募投资基金投资风险并承担投资行为可能出现的损失。本次投资可能面临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损失风险、募集失败风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风险、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风险、净值波动风险。

  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本次投资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2021 年 10 月 8 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南通文峰大世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电子商务”)与上海守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守朴资产”)签署了《守朴行业优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为提升文峰电子商务资金收益水平,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上,文峰电子商务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 万元认购守朴行业优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守朴基金”)份额。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1、企业名称:上海守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FBP6H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5、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391-393 号(单号)4 层

  6、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10 日

  7、法定代表人:翟建业

  8、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8966

  9、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守朴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715.28 万元,净资产 1557.73 万元;2020 年度营业
收入 2074.51 万元,净利润 251.48 万元。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守朴资产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基金托管人:

  1、企业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38549B

  3、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住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5、成立日期:1993 年 08 月 01 日

  6、法定代表人:霍达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守朴行业优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开放式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本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获取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

  (四)存续期限: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计算的 20 年为固定存续期限,20 年
后的对应月对应日的前一天即为到期日,如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非工作日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视为到期日。

  (五)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六)基金托管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七)基金的服务事项:基金管理人委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

    四、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经理

  本基金的投资经理由基金管理人指定。本基金的投资经理:翟建业,上海守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债券投资处投资主管、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长期管理银行自营/资管资金。具有 9年债券市场投资经验,曾管理债券组合资金规模数千亿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变更投资经理,并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通过约定的方式告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

  (二)投资目标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获取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

  (三)投资范围

  1、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不含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包括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分级基金等)、债券及各种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在交易所或银行间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同业存单、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等)、证券正回购和逆回购、融资融券、转融通、期货(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等)、场内期权(包括但不限于个股期权、ETF 期权、商品期权等)、权证;

  2、私募金融产品: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发行的并且有基金托管人进行托管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含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可投资于上述产品的劣后级份额。

    (四)投资策略

    1、本产品将采取利率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以实现组合增值的目标。

    2、本基金也将积极参与本基金投资范围中约定的投资品种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步增值。

    (五)投资限制

  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于投资比例限制的规定。

  (六)投资禁止行为:

  基金管理人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下列行为或进行如下投资运作,若由此造成基金财产、合同当事人及第三方损失的,所有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1、违反规定向他人提供担保;

  2、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4、通过资管产品投资非标资产;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七)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向其他合格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基金份额转让须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要求进行份额登记。转让期间及转让后,持有基金份额的合格投资者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法定人数。

  (八)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管理费: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 1%。计算方法为:H=E×1%÷N

  H: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N:当年天数

  本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托管费:基金的年托管费率为 0.04%。计算方法为:H=E×0.04%÷N

  H: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N:当年天数

  本基金的托管费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服务费:年费率为 0.04%。计算方法为:H=E×0.04%÷N

  H: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服务费、E: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N:当年天数

  本基金的基金服务费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给服务机构。
  (九)业绩报酬

  业绩报酬的计算采取“单客户单笔份额高水位法”:在两类情况下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情况对本基金提取业绩报酬,一类是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或本基金终止时提取业绩报酬;另一类是分红时提取业绩报酬。当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终止或分红时,管理人将提取赎回份额或分红份额当期超过年化收益 6.5%盈利部分的 20%作为业绩报酬。

  (十)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对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的基准、时间、比例亦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2、本基金在每个自然年度最多分配 2 次;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为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争议的解决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合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在深圳,以该院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为准,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裁决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文峰电子商务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认购守朴基金,能更好地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文峰电子商务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投资可以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优势增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期望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基金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在协会完成备案(产品编号:SEZ247),协会为私
募投资基金办理备案不构成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简称“管理人”)投资能力的认可,亦不构成对管理人和私募投资基金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私募投资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自行识别私募投资基金投资风险并承担投资行为可能出现的损失。本次投资可能面临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损失风险、募集失败风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风险、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风险、净值波动风险。

  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本次投资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了解守朴基金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守朴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参与守朴基金的日常管理。

    八、备查文件

  (一)守朴行业优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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