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08 股票简称:连云港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摘要(修订稿)
交易对方 地址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 18-5 号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声 明
一、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相关说明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3、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人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
5、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项目文件中引用的由承诺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承诺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项目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6、如因承诺人就本次交易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承诺人的投资者或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提交锁定申请的,董事会有权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本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均已出具声明,保证本次交易相关披露文件引用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内容已经各证券服务机构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该机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6
一、一般术语...... 6
二、专业术语...... 7
重大事项提示 ...... 8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8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9
三、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10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
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1
五、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11
重大风险提示 ...... 17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17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18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20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20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2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25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7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28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29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连 指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连
云港、港口股份 云港”,股票代码“601008”
交易对方、港口集团 指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连云港新东方
标的公司 指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新益港(连云港)码头
有限公司
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00%股权、连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51.00%股权、
新益港(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港口集团所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持有的新苏港投资 40.00%股权、新东方集装箱
51.00%股权、新益港 100.00%股权的行为
报告书、本报告书、重组报告 指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书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资产转让过户至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
交割日 指 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自交割日起,标的资产对
应权利、义务转移至上市公司。
港口控股 指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新苏港投资 指 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新东方集装箱 指 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新益港 指 新益港(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
新苏港码头 指 连云港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
建信金融 指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鑫联散货 指 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
资产购买协议 指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连云港港口
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
备考审阅报告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重组出具的上会师报
字(2023)第 13360 号《备考审阅报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江苏新
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股权所涉及的江苏
新苏港评估报告 指 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 6497-
01 号)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连云港
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51%股权所涉及的
新东方集装箱评估报告 指 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
第 6497-02 号)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新益港
(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