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割事项公告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编号:【临2010-022】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太原铁路局运输主业相关资产和股权交割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 年8 月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秦铁路
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53 号),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
20 亿股新股(以下简称 “本次公开增发”),批复自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6 个月
内有效。
公司本次公开增发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65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
太原局运输主业相关资产和股权。为满足目标资产交割和财务并表要求,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2010 年8 月19 日,公司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尽快完成本次收购总价款50%款项的支付,以及向
银行贷款不超过150 亿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并授
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贷款的具体事宜。根据上述授权,公司于2010 年8 月1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银行贷款112 亿元人民币,用于
支付收购太原局运输主业相关资产及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资产”)对价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的相关事宜。
根据《资产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于2010 年
6 月29 日向太原局支付首笔价款52 亿元。根据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及《资产交易协议》和《资产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于
2010 年8 月30 日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向太原局支付价款112 亿元,合计支付164
亿元,已完成收购对价50%的价款支付,满足了《资产交易协议》和《资产交易
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资产交割条件,公司完成50%的目标资产转让价款支付之次日即2010 年8 月31 日为资产交割日。
太原局已按照《资产交易协议》和《资产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
在资产交割日将目标资产交付给本公司,并将按照《资产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
在资产交割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目标资产所需的移交及过户手续。本公司将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自资产交割日合并目标业务的财
务报表。
公司及太原局将根据《资产交易协议》的约定尽快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
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进行专项审计,出具有关审计报告以确
定过渡期间主业资产净资产的变化,并按《资产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 一O 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