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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06 沪市 大秦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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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关于收购太原铁路局运输主业相关资产和股权交割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9-02

资产交割事项公告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编号:【临2010-022】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太原铁路局运输主业相关资产和股权交割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 年8 月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秦铁路
    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53 号),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
    20 亿股新股(以下简称 “本次公开增发”),批复自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6 个月
    内有效。
    公司本次公开增发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65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
    太原局运输主业相关资产和股权。为满足目标资产交割和财务并表要求,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2010 年8 月19 日,公司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尽快完成本次收购总价款50%款项的支付,以及向
    银行贷款不超过150 亿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并授
    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贷款的具体事宜。根据上述授权,公司于2010 年8 月1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银行贷款112 亿元人民币,用于
    支付收购太原局运输主业相关资产及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资产”)对价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的相关事宜。
    根据《资产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于2010 年
    6 月29 日向太原局支付首笔价款52 亿元。根据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及《资产交易协议》和《资产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于
    2010 年8 月30 日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向太原局支付价款112 亿元,合计支付164
    亿元,已完成收购对价50%的价款支付,满足了《资产交易协议》和《资产交易
    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资产交割条件,公司完成50%的目标资产转让价款支付之次日即2010 年8 月31 日为资产交割日。
    太原局已按照《资产交易协议》和《资产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
    在资产交割日将目标资产交付给本公司,并将按照《资产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
    在资产交割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目标资产所需的移交及过户手续。本公司将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自资产交割日合并目标业务的财
    务报表。
    公司及太原局将根据《资产交易协议》的约定尽快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
    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进行专项审计,出具有关审计报告以确
    定过渡期间主业资产净资产的变化,并按《资产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 一O 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