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3-030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宝武财务公司”)订立 2024 至 2026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简称“协议”),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盛学军、张金若、郭杰斌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公平合理。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订 2024-2026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双方在遵循合规合法、平等自愿、风险可控、互利互惠的原则下开展金融业务合作。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与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订立 2024 至 2026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协议约定宝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财资管理服务、其他金融服务等服务。执行期内,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均在限额以内,符合协议约定及监管规定。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1 年实际 2022 年 2022 年实际 2023 年 2023 年实际
上限 发生金额 上限 发生金额 上限 发生金额
综合授信服务
授信单日最高上限 200,000 20,600 200,000 32,800 200,000 9,700
(含利息)
存款服务
日结余最高上限 200,000 52,100 200,000 129,400 200,000 123,100
(含利息)
财资管理服务(存
款服务除外)及其 100 0 100 0 100 0
他金融服务
注:2023 年实际发生额为当年 1 月 1 日至 10 月 23 日的发生额。
上述实际发生额与交易限额存在一定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授信需求和存款规模未达预期。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 结算服务
协议有效期内,宝武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服务费用最高上限为每年度人民币 20 万元(不包括承兑费、结算手续费、信用证开立手续费及其他银行代收费用)。
2. 存款服务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20 亿元。
3. 信贷服务
协议有效期内,宝武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授信单日最高
上限为人民币 20 亿元。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 其他金融服务
协议有效期内,宝武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服务费用最高上限为每年度人民币 100 万元(不包括承兑费、结算手续费、信用证开立手续费及其他银行代收费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 1859 号 1 号楼 9 楼
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注册资本:484,000 万人民币
股本结构: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56,229.76 32.2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43,633.90 29.68%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09,043.28 22.53%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60,887.51 12.58%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4,205.55 2.93%
合计 484,000.00 100.00%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主要业务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有价证券投资;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产品的代客交易);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宝武财务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总资产 5,205,540.86
净资产 498,891.54
营业收入 60,968.99
净利润 37,238.66
经查询,宝武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良好。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为关联方,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严格遵守日常关联交易监管规定,与宝武财务公司开展业务以来,均按照协议约定和监管规定执行,履行情况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签订日期
2023 年 11 月 10 日。
(二)合同主体
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
(三)生效条件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交易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五)协议主要内容
1. 结算服务
宝武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 存款服务
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宝武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
3. 信贷服务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包括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4. 其他金融服务
宝武财务公司可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并另行签署独立的协议。
(六)定价政策
1. 结算服务
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原则上不高于独立第三方同期同类服务向公司所收取的费用。
2. 存款服务
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参照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
3. 信贷服务
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参照公司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协商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独立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
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原则上不高于独立第三方同期同类服务向公司所收取的费用。
(七)付款
参照合同、有关服务的指导价格要求及正常业务惯例付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订立2024至2026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依法发表了独立意见:
1. 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订立《金融服务协议》,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允的交易原则,经公平磋商并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对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本议案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同意《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订立 2024 至 2026 年度〈金
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关于《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订立 2024 至 2026 年度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