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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05 沪市 重庆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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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05:重庆钢铁2018年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告日期: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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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2018 年至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〇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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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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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一)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钢铁” 、“公司” )2018
年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
步结果, 能否完成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
( 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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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
工持股计划”) 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2、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 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负责具体管理事宜,切实维护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
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4、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包括: 公司执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业务、技术骨干。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
与后续各期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5、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以智力资本投入贡献参与公司利润分享。 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奖励基金,依据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经
审计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
6、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二级市场购买重庆钢铁股票。
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
励获得的股份等。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受公司 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结果的影
响, 实际购买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股票的日期、价格及资金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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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最终标的股票数量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若最终确定的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的额度小于该期持
股计划项下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标的股票额度,则剩余超出部分的标的股票
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在该期持股计划期
满前择机售出,售出收益返还给公司。
7、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是中长期的激励政策,
计划连续推出三年, 即在 2018 年至 2020 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 公司滚动设立三
期各自独立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24 个月,自
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存续期满后,当期持股计
划即终止,也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后续各
期持股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审议。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 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
一笔购买的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8、 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
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
方可实施。
9、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
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
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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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 2
风险提示..................................................................... 3
特别提示..................................................................... 4
释义 ........................................................................ 7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8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8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9
五、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0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限及管理模式.............................. 11
七、持有人会议及持有人代表或机构............................................ 13
八、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7
九、员工持股计划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17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18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8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20
十三、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21
十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21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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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重庆钢铁/公司/本公司/集团 指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计划 指《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执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
业务、技术骨干
持有人会议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重庆钢铁股票、公司股票 指重庆钢铁 A 股普通股股票
标的股票 指本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重庆钢铁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章程》 指《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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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劳动者和所有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提高员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绑定核心员工,协同管理团队、核心骨干人员和股东的利
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和范围
(一)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
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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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及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公
司核心骨干。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 公司执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业务、技术骨干。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 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
劳动合同。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参与人数不超过 120 人。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
与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
情况,对参与后续各期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
来源和规模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以智力资本投入贡献参与公司利润分享,持有人的全
部或部分年度业绩分成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份额形式予以发放,各持有人
具体以持股计划权益份额形式兑现的奖励基金额度将由董事会确定。故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奖励基金, 依据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经审
计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
鉴于公司重整计划中债转股的转股价格为 3.68 元/股,为充分体现管理层和
股东利益一致化, 持有人奖励基金额度的 50%部分将以 3.68 元/股折算其获授的
权益份额数量, 其余部分依据届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折算, 通过折算的合计
份额最终决定公司所提取的奖励基金总额。
公司将按照 2018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首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奖励基金。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 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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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进行管理, 通过二级市场购买( 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等方式)等法
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重庆钢铁股票,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
持股计划滚动实施,每年推出一期, 计划连续推出三年, 各期持股计划
相互独立, 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
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