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06 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248.036 万份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分别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48.036 万份予以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1 年 1 月 22 日至 2 月 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提出的意见或异议。2021 年 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孙玲玲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1 年 2月 26 日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事宜,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宜。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345.20 万份,行权价格为 5.40 元/份,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5.40 万股,
授予价格为 2.70 元/股。
7、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
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0.624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10、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七
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11、2022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8,880 股限制性股票
已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注销。
12、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因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尚未行权而注销
根据《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 40%。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行权期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所有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
权。董事会决定对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37.456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行权的股票不做处理,已满足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其余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 5 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4.04 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
(三)因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而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净利润较 2020 年增 截至考核年度
长率(A) 12 月 31 日公司
行权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及子公司拥有外
观专利、发明和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实用新型专利保
有量(项)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年 10% ≥130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 21% 17% ≥145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年 30% 23% ≥16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3)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且公司未发生第八章一(一)情形),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鉴于公司 2022 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将对 68 名在职激励对
象第二个行权期对应不得行权的 96.54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 248.036 万份。本次注销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73 人调整为 68 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由 344.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