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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02: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18

601002: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就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撤销<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从审慎性原则出发,公司董事会决定撤销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取消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上述处置可以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意撤销该议案。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将按照原临 2021-051 号公告的内容继续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原临 2021-051 号公告的内容继续延期的事项。

  公司经审慎考虑后,决定智能工厂系统建设项目将继续实施,不再终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智能工厂系统建设项目继续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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