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1-050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47,550,708.84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16,485,406.69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11,648,540.67 元,母公司前
三 季 度 可 供 分 配 的 净 利 润 1,004,836,866.02 元 ,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409,970,569.16元,扣除2021年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1,185,185,722.80元,2021 年三季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6,229,621,712.38 元。
公司严格做好疫情防控,2021 年以来,在周边环保限产影响运量的前提下,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强化应收账款管控,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公司资本性支出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积极遵循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即每股 0.15 元(含
税)。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5,925,928,61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888,889,292.10 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