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票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票符合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票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票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股票回购方案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票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票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回购股票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龙平】【毛宗福】
【余劲松】【王锦霞】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