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5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 4 月 21 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作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计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1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5 人。
2021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7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3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1,239.2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2,351.1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364.82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 家,2021 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
(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8 家)、教育(1 家)、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 家)、采矿业(1 家)。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695.0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事务所截至 2021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3,794.95 万元,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利安达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19 年-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上述处罚和监管措施对目前利安达事务所执业均不构成影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邱淦泳,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4 月开始在利安达事务所执业,2014 年 10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老白干酒(600559)、先河环保(300137)、开滦股份(600997)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志增,2008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4 月开始在利安达事务所执业,2015 年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老白干酒(600559)。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4 月开始在利安达事务所执业,2018 年1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了开滦股份(600997)、老白干酒(600559)等 6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邱淦泳、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志增及质量复核人员王艳玲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3.独立性
利安达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邱淦泳、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志增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2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8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4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公司关于 2022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对拟续聘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利安达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该事务所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利安达事务所在公司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且对公司业务熟悉、便于沟通、收费合理。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真审阅了本续聘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利安达事务所作为公司目前聘请的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真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资料,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利安达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利安达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对于《公司关于 2022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发表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认可函。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续聘利安达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