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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90 沪市 四创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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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四创电子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四创电子:四创电子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 2024-01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内容

  1、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2、根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为:27.35亿元。

  3、公司及子公司拟将部分日常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的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
●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提高资金结算效率,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耀电子”)、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鉴于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编号:L0167H21100000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管理。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 号楼 101 1、3-8 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拟向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1)存款服务;(2)结算服务;(3)综合授信服务;(4)其他金融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

  3、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价格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4、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5、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6、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7、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7.35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具体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综合授信额度(单位:亿元)

    四创电子(总部)                        22.00

        华耀电子                            1.35

        博微长安                            4.00

          合计                              27.35

  8、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方便快捷,时效性有保证,有利于公司增强资金弹性,增加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三)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本次关联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四创电子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四创电子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四创电子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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