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989 沪市 宝丰能源


首页 公告 宝丰能源: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宝丰能源: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宝丰能源: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3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每股分配比例:中小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158 元(含税),大
 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6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并扣除回购股份后的 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宁
 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 14,424,465,307.96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 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中小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158 元(含税),大股东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65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333,360,000 股,扣除不参与现金分红的公司回购股份后,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
 的股份为 7,313,816,49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47,551,370 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6.24%。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因公司 2024 年度拟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以现金方式捐赠不超过 500,000,000
元,用于以捐资助学为主的公益慈善事业及其他公益活动,为了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该项捐赠拟由公司大股东全部承担,具体承担方式为,公司大股东在本次现金分红时对中小股东分担的捐赠部分予以全额补偿。因 2024 年实际捐赠的具体金额目前尚不能确定,因此,补偿数额以 2023 年度实际捐赠金额 300,000,0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如下:

  (一)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扣除不参与现金分红的公司回购股份后,
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 7,313,816,494 股,其中,中小股东持股 2,153,346,431股,大股东持股 5,160,470,063 股。

  (二)每股现金红利的计算过程

  1、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 2,047,551,370 元。

  2、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补偿额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所得税费用率 12.62%(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
6,466,786,426.39 元,所得税费用为 816,171,563.68 元)计算,因该项捐赠导致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减少 262,137,072 元。

  补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补偿额=(中小股东持有股份数÷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总数)×2023 年度实际捐赠的税后金额=77,178,848 元

  3、中小股东每股现金红利

  中小股东每股现金红利=[(中小股东持股数÷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总数)×本次现金分红总额+补偿额]÷中小股东持股数=0.3158 元/股

  4、大股东每股现金红利

  大股东每股现金红利=[(大股东持股数÷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总数)×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补偿额]÷大股东持股数=0.2650 元/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方案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该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