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6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每股分配比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
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并扣除回购股份后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经
审计),2022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02,502,368.25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即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
11,977,952,417.09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 末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总数后为基数分配利
润,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333,360,000 股,扣除不参与现金分红
的公司回购股份 19,543,506 股,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为 7,313,816,494 股,
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 元,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 1,023,934,309 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对 2022 年前三季度进行了利润分配,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为
1,023,944,242 元(含税),加上本次年度末期现金红利,公司 2022 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47,878,551 元(含税 ),占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2,502,368.25 元的 32.49%。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大股东”)2022 年度每股现金红利合计 0.2616 元,除大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2022 年度每股现金红利合计 0.3241 元。
公司 2022 年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时,公司大股东通过差异化分红已经承担了 2022
年度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全部款项。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满足《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 2022 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该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