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及公司实际情
况,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
款进行修改。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 司章程》修改后的工商登记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 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修改原因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上市公司章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 程指引》(2022
财务总监和 董事会秘书。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年修订)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 《上市公司章
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 程指引》(2022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 年修订)
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四条 公司按照市场导向,根 — 《上市公司章
据自身能力以及经营发展的需 程指引》(2022
要,可以调整经营范围,并在境 年修订)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修改原因
内外设立分支机构,但应当经公
司登记机关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第三十九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 第三十九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 《上市公司章
义务: 义务: 程指引》(2022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年修订)
章程; 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
方式缴纳股金; 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外,不得退股; 外,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 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
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
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 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 法承担赔偿责任。
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
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 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
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上市公司章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程指引》(2022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修改原因
…… …… 年修订)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 工持股计划;
……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上市公司章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程指引》(2022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年修订)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对“对外担保”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 的定义移至《公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的任何担保; 司对外担保管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 理制度》。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六)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本章程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 (七)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
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修改原因
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其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之和。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 《上市公司章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 程指引》(2022知董事会,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 知董事会,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年修订)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 所备案。
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
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 证明材料。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料。并且召集股东应当在发布股
东大会通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在上述期间锁定其持有的全
部或者部分股份。
第五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期间 —— 《上市公司章
发生突发事件导致会议不能正常 程指引》(2022
召开的,召集人应当立即向上海 年修订)
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披 与其他条款重
露相关情况。 复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上市公司章
括以下内容: 括以下内容: 程指引》(2022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修改原因
…… …… 年修订)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话号码。 话号码。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间及表决程序。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
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
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
下午 3:00。
……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上市公司章
以特别决议通过: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程指引》(2022
…… …… 年修订)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
和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解散和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 ……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上市公司章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程指引》(2022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年修订)
有一票表决权。 有一票表决权。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修改原因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 1%以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 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 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
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 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
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 数。
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