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4-039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资金募集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赵美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2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一、向赵美光发行74,375,000股股份、向北京瀚丰中兴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烟台瀚丰中兴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瀚丰中兴”)发行51,515,151股股份、向孟庆国发行2,897,727股股份,合计发行股份128,787,878股购买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丰矿业”)100%的股权。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1,000万元。
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瀚丰矿业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北京亚超评报字(2019)第A131号《资产评估报告》,瀚丰矿业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62,492,000.00元,交易双方以评估值为参考,协商确定瀚丰矿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10,000,000.00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96元/股。截至2019年11月7日,赵美光、瀚丰中兴、孟庆国持有的瀚丰矿业股权已变更至公司名下,上述股东变更事项已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230002号”验资报告。2019年11月12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股份,仅涉及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及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08,742,004股募集配套资金, 所发行股份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51,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后,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00.00万元。截至2020年1月17 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 23000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2月1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玉龙支行、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2月21日, 公司、瀚丰矿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该等 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以切实有效地履行。
(三)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银行存款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余额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595020100100022825 502,999,998.67 已销户
司赤峰分行玉龙支行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595010100100196182 - 10,092,948.51
司赤峰分行
合计 502,999,998.67 10,092,948.5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上市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
截至2024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已完成,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同意将“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节余资金254.02万元及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拟将“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9,650万元用于天宝山铅锌矿立山矿扩建项目,其余资金仍用于原项目。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2020年2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3,239.87万元,其中包括瀚丰矿业先期为“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投入的自筹资金2,193.89万元以及公司先期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投入的自筹资金1,045.98万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众环专字(2020)230003号”《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还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未实现效益。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一)资产权属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2020号《关于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赵美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赵美光等合计持有的瀚丰矿业100%的股份。截至2019年11月7日止交易各方已经完成了上述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瀚丰矿业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截止日(2024年3月31日) 购买日(2019年11月7日)
流动资产 17,335.35 11,667.72
非流动资产 38,493.25 15,016.67
总资产 55,828.60 26,684.39
负债总额 5,709.59 2,512.94
净资产 50,119.01 24,171.45
注:202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2019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瀚丰矿业100%股权后,瀚丰矿业“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生产建设正常,瀚丰矿业生产经营稳定,完成了利润承诺。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专字[2020]230026号,众环专字[2021]2300013号和众环专字(2022)2310018号审计报告后附财务报表显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营业收入 15,177.67 15,519.83 20,887.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4,415.62 5,135.35 8,704.39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四)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赵美光、瀚丰中兴、孟庆国签署的《关于瀚丰矿业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关于瀚丰矿业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一)》、《关于瀚丰矿业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关于瀚丰矿业之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一)》、《关于瀚丰矿业之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二)》、《关于瀚丰矿业之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三)》,赵美光、瀚丰中兴、孟庆国(以下简称“承诺人”)承诺,瀚丰矿业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4,211.15万元、5,088.47万元及6,040.03万元;瀚丰矿业的采矿权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4,098.87万元、4,101.64万元及3,619.1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间,如瀚丰矿业及/或瀚丰矿业的采矿权资产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出现低于其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情况的,则承诺人应按照上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条款向公司进行补偿。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瀚丰矿业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415.62万元、5,135.35万元、8,704.39万元,采矿权资产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415.62万元、5,078.23万元、8,185.31万元,均高于当年度业绩承诺数,已达到上述承诺。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2020年2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