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4-072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天宝山矿区铅
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及天宝山铅锌矿立山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
“本次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且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投项目
结项后,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43,652,773.19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因本次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
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3,652,773.19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8.68%,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
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赵美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2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赵美光发行74,375,000股股份、向北京瀚丰中兴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瀚丰中兴”)发行51,515,151股股份、向孟庆国发行2,897,727股股份,合计发行股份 128,787,878 股 购 买 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丰矿业”)100%的股权,并获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1,000.00万元。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08,742,004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00.00万元。截至2020年1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23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2月1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玉龙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2月21日,公司、瀚丰矿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该等
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以切实有效地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玉龙支行 595020100100022825 已销户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595010100100196182 43,652,773.19
合计 43,652,773.19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 目已全部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43,652,773.19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 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状态
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
19,350.00 18,332.93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
天宝山铅锌矿立山矿扩
9,650.00 6,401.35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建项目
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
20,000.00 20,266.24 已完成
动资金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
2,000.00 1,745.98 已完成
及中介机构费用
合计 51,000.00 46,746.50
注1:根据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决议,“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节余资金254.02万元及产生的利息 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和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9,650万元用于“天宝山铅锌矿立山矿扩建项目”,其余资金仍用于原项目。“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
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由29,000.00万元变更为19,350.00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43,652,773.19元,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控,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存款利息而产生节余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划转完成后,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因本次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注销专户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