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3-01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期限:自 2023 年 4 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
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规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2.5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
增持价格区间: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
幅比例;格兰仕家用电器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
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
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格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3 年 4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在遵守《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格兰仕家用电器。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公司股票 439,45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7.34%。
3、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增持主体存在根据已披露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告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以及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告了《惠而浦(中
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告的《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
划的公告》,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1,80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2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格兰仕家用电器基于对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决定自 2023 年 4 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
公司部分股份。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的数量:拟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2.50%,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格兰仕家用电器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7、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
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3 年 4 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格兰仕家用电器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上市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格兰仕家用电器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本次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上市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上市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