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20-065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余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徐彦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将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英文名称由“NINGBO
THERMAL POWER CO.,LTD.”变更为“NINGBO ENERGY GROUP CO.,LTD.”,证券简
称由“宁波热电”变更为“宁波能源”(最终以交易所核准的名称为准)。同时根据上述变更事项修订章程。
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调整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①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且
第一个 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解除限售期 ② 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6.30%,或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平;
③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90%。
①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且
第二个 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解除限售期 ② 2021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0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平;
③ 2021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90%。
①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且
第三个 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解除限售期 ② 2022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5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平;
③ 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90%。
注:(1)以上“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上述公司 2018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及营业收入的基数值,以包含公司 2019 年实
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所带来的增加值作为计算依据,同时剔除相关子公司土 地、房屋的拆迁补偿、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收益对净利润的影响,以及剔除因收购 参股公司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而增加的净资产和该公司 2018 年度的权益法投资收益。
根据上述口径计算得出公司 2018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 4.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0.28%。
(3)未来公司获得的土地、房屋的拆迁补偿款或出让净收益均不计入解除限售考核 计算范围。
(4)在授予及解除限售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 化或出现业绩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公司董事会将在考核时剔除或调整样本。
公司董事马奕飞先生、诸南虎先生、钟晓东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0 年11 月 10日召开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