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12-05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召开,会议由王凌云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 12 名,实到 10
名,张政江董事书面委托刘海生董事出席会议,张炳生董事书面委托
黄国强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逐项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
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财务报告》;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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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
39,166,043.3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3,916,604.33元,加2011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73,722,445.77元,本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971,884.76元。
公司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800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1,680 万元。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以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批准权限:由于该项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根据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的有关规定,此项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后由
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
元人民币,主营热网管道施工,蒸汽的批发、零售。截止2011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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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日,资产总额13,523万元,负债总额1,538万元,净资产11,985
万元,净利润2,265万元。
2、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批准权限:由于该项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根据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的有关规定,此项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后由
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
元人民币,主营企业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塑料原料、橡胶、五
金工具、机械设备、日用品、针纺织原料及产品、燃料油、农产品批
发、零售。截止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856万元,负债总额
41,811万元,净资产8,045万元,净利润1,981万元。
3、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北仑南区热力有限公司
按持股比例(51%)提供银行贷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
过1.2亿元人民币。
批准权限:由于该项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根据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的有关规定,此项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后由
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宁波北仑南区热力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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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热网管道施工,蒸汽的批发、零售。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534万元,负债总额14,233万元,
净资产5,301万元,净利润307万元。
4、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65%)
提供银行贷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批准权限:由于该项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根据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的有关规定,此项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后由
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
元人民币,主营热电的生产、供应、管理,配套灰、渣、除盐水、热
水的销售,污泥焚烧服务,供热工程的安装、维护,能源设备维护及
节能技术咨询服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891万元,负
债总额24,636万元,净资产255万元,净利润-1,449万元。
5、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提供融资
所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4.6 亿元人民币。
批准权限:由于该项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根据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的有关规定,此项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后由
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万元港币,主营投资、一般性贸易。截止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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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人民币2,49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49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66万元。
以上担保有效期均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壹年。
2011 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建行北仑支行申请授信 12 亿元(含本数),
其中包括项目授信;向交通银行北仑支行申请授信 0.5 亿元(含本
数);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望湖支行申请授信 3 亿元(含本
数);向华夏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 0.8 亿元(含本数)。以上授信业
务在壹年内有效。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进行证券和期货投资业务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超过 5 亿元的投资额度内使用
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和期货投资业务,授权期限为壹年。
公司在进行证券和期货投资时将严格按公司规程运行操作,强化
风险控制,投资资金采用集中管理,公司财务部和投资管理部对投资
业务进行日常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
检查。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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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贸易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2,800 万元出资设立一家全资贸易
公司。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宁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
注册资金:2,8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
经营范围: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
止或限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塑料
原料、橡胶、五金工具、机械设备、日用品、针纺织原料及产品、燃
料油、焦炭、农产品的批发零售;企业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新能源
技术的研发;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具体以工商局核准项为准)。
(二)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宁波宁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的设立有助于公司依托北仑
区政策优势更好的开展贸易业务。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建设浙江金西开发区热电联供
项目的议案》;
根据金西开发区现有的热负荷情况对机组型号进行了调整, 将
原方案建设 3 台 75t/h 高温高压 CFB 锅炉和 2 台 B12MW 背压式汽轮发
电机组调整为建设 3 台 130t/h 高温高压 CFB 锅炉和 2 台 B15MW 背压
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以满足区域用热需求。为此,
原方案总投资额度需要从 2.9 亿元追加至 4.6 亿元。董事会同意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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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层由全资子公司金华宁电绿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华绿能”)追加投资额度 1.7 亿元进行热电联供项目,并相应的注册
资本从原来的 5,000 万元增加至 1.2 亿元。同时,公司转让全资子公
司金华绿能 58%的股权给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
港),增加的金华绿能 7,000 万注册资本由本公司和绿能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香港)按持股比例现金增资。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
注册资本从原来 1 万港币增加至 7,000 万港币。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燃机设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以评估价格为定价原则,且总额不超
过 5800 万元购买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丰热电”)
6B 燃机及附属设备一套。
由于科丰热电为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