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 2020-01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
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0 年(公司第一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56 号)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9 月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6.72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3,792,000.00 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原“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5 年 6 月 23 日整体更
名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非公开发行股票应支付
承销和保荐费共 11,500,000.00 元,国都证券于 2010 年 9 月 13 日将扣除承销和
保荐费 9,50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09 年预付 2,000,000.00 元)之后的募集资金
384,292,000.00 元划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广安区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专户
671201040003362 账户内,扣除 2009 年预付承销暨保荐费 2,000,000.00 元及其他
中介机构发行费用 2,620,000.00 元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79,672,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33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募集资金用于分别向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11
更名为四川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发电公司”)、云南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宏爱众公司”)增资 33,000 万元和 5,000 万元,用于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建设和云南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
期)建设。公司已于 2010 年 10 月 26 日前分别向绵阳发电公司和德宏爱众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划入 33,000 万元、4,977.09767 万元(含利息 98,976.70 元),绵阳
发电公司和德宏爱众公司已分别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2010 年 12 月 9 日完成增
资工商变更登记。
(二)2016 年(公司第三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26 号)。公司于 2016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6.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4,1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507,244,516.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瑞华验字[2016]02230072 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募集资金用于水、电、气的管网改扩建和偿还银行贷款,具体计划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利用募集资金额
1 电网改扩建项目 33,135.00 22,674.45
2 给水管网改扩建项目 31,891.01 24,000.00
3 天然气管网改扩建项目 18,249.76 18,00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86,050.00 86,050.00
合计 169,325.77 150,724.45
(三)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单位:元
募投项目 置换金额 置换日期
德宏爱众公司 17,840,785.76 2010 年 12 月
绵阳发电公司 10,849,536.00 2011 年 7 月
电网改扩建项目 47,047,692.65 2016 年 8 月
给水管网改扩建项目 15,194,721.74 2016 年 8 月
天然气管网改扩建项目 18,523,581.25 2016 年 8 月
注:1、201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分别资金用于绵阳发电公司、德宏爱众公司项目建设;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水、电、气的管网改扩建和偿还银行贷款。
(1)德宏爱众公司以自有资金 17,840,785.76 元先期投入云南省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一期)项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0 年 12 月德宏爱众公司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 17,840,785.76 元。置换金额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 2370 号《关于代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支出专项审核报告》。
(2)绵阳发电公司以自有资金 10,849,536.00 元先期投入泗耳河一级电站项
目、三级电站项目。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绵阳发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11年 7 月绵阳发电公司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 10,849,536.00元。置换金额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 1551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3)2016 年 8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水、电、气管网改扩建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 80,765,995.64 元。置换金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瑞华核字(2016)51040018
号《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2、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金额
募投项目 累计募投项目 永久性补充 暂时性补充
投入金额 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
云南德宏爱众公司 3,245.43 1,643.36
绵阳发电公司 33,442.62
电网改扩建项目 10,004.04 1,000.00
给水管网改扩建项目 2,767.17 8,000.00
天然气管网改扩建项目 4,469.21 6,000.00
偿还银行贷款 86,050.00
合 计 139,978.47 1,643.36 15,000.00
3、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 年 6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的议案》,
已于 2011 年 12 月 27 日将该笔 3,000 万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1 年绵阳发电公司用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
于 2012 年 4 月 12 日将该笔 7,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绵阳发电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和 2012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 万元的议案》,同意绵阳发电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后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绵阳发电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将该笔 8,000 万
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 201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 万元的议案》,会议同意绵阳发电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 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6 个月,
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绵阳发电公司已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将该
笔 8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