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2-061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1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52,365,38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76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2,999.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6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2,399.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2,999.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79.5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2,219.4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2,219.4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60,311.52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3.66
项目投入 C1 795.6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05.46
项目投入 D1=B1+C1 61,107.1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49.1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1,361.4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1,409.97
差异[注] G=E-F 48.57
[注]1、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 48.57 万元,系非公开发行费用尚有 48.57 万元未支付。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1,000 万元(含 31,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分别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站北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兴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鸿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82010100003024812 109.27
公司车站北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50175353600000583 10,300.70
长沙兴蓉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50180423600000544 销户
长沙鸿园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8111601013500550524 销户
芙蓉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8790180809021500 销户
长沙分行
合 计 10,409.97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鸿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305018042360000054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1601013500550524)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8790180809021500)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系与日常资金一起投入公司日常经营,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受部分母猪养殖场出租方租赁场地建设进度缓慢影响,拟对原“湖南新五丰存栏 4.32 万头母猪场项目”中的子项目募集资金进行变更,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 31,810.71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102,219.4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5.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1,810.7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107.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12%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承诺投资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