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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75 沪市 新五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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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75:新五丰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7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8-05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2018年8月18日,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司关于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农业集团”)于2018年8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股份共计
2,41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在本次增持发生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现代农业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2、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3、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18年11月16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间过半,现代农业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3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18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现代农业集团通知,截至2018年11月16日,现代农业集团本次增持计划期间过半,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增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现代农业集团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截至2018年11月16日,现代农业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947,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油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018,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5%。现代农业集团及粮油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5,966,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9%。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2018年8月18日,公司发布《公司关于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股份共计2,41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在本次增持发生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现代农业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截至2018年11月16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间过半,现代农业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3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现代农业集团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不设限制,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8月17日起6个月内。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18年11月16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间过半,现代农业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3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现代农业集团实际增持数量未过半。现代农业集团表示主要原因为,基于增持计划6个月实施期间的整体考虑,将按照其资金使用的整体安排逐步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并适时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五、其他说明

  (一)本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现代农业集团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增持部分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现代农业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