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044
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7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
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3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宝胜科
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宝胜科技创新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
2013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宝胜科技创
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上述情况详见2013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12号”、“临2013-013号”。
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随后报江苏省国资委和国务院国资委,江苏省国资委
审核同意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无异议后,有关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上述情况详见2013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14号”。
2、经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无异议,2013年5月9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再次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3年5月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
上述情况详见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22号”,以及2013年5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3-023号” 、“临2013-024号”。
3、2013年5月27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上述情况详见2013年5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28号”。
4、2013年6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授予激励对象700万份股票期权,占《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30%,授予激励对象共194人,授予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8.6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授权日为 2013 年 6月18日,并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2013年6月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的议案》。
上述情况详见2013年6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31号”、“临2013-032号”。
二、关于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304,731,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红利1元(含税),分配现金
红利30,473,145元。同时,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4,731,45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5股。该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需要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
1、调整方法:
(1)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若发生派息的情形时,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