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2-015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4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宿州市西昌路 157 号公司 13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22,233,9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519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公司董事张云起、袁敏、刘小浩、王亮因工
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朱四一出席会议;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推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22,063,615 99.9673 170,300 0.032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推选公司 42,52 99.6011 170,3 0.3989 0 0.0000
非独立董事候 4,726 00
选人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出席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洪雅娴 李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见证: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