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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国际: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中材国际: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债券代码:188717        债券简称:21 国工 0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 2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95,655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642,317,423 股减
      少至 2,642,021,768 股。

      本次回购价格:5.44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
      格的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股东
      大会作出决议后,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4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 295,655 股,并根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情况相应调整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44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

    2、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3、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发布《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 2022-019),公司收到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60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 年 2 月 22 日至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将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及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19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54.9115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9)。

    8、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980.7253 万股限
制性股票。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10、2024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及第八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 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中的规定:“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所属单位层面绩效考核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处理。”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94 名激励对象中,20 名激励
对象因所在单位 2022 年绩效考核实际完成值低于目标值,导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低于 100%,涉及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78,627股由公司回购注销;1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系数为0.8,涉及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7,028股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295,655 股。

  (三)回购价格

  1、调整原因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
意以公司总股本 2,265,632,064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
该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
意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642,317,423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该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实施完毕。

  2、调整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回购价格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价格。

      3、调整后回购价格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5.97-0.23-0.30=5.44 元/股,低
  于公司股票回购时市价(即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前一个交
  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44 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
  1,608,363.2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本次变动数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9,719,030    34.05%    -295,655    899,423,375    34.0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42,598,393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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