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1-089
债券代码:188717 债券简称:21 国工 0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注册资本:6,000万元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
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为王欣女士、独立复核合伙人为叶韶勋先生、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闫欢女士。本次年度审计服务内容包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欣女士,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叶韶勋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欢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共计255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工作费用),审计费用以公司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协商确定,因新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材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审计费用较上年增加80万元。
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60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工作费用),审计费用以公司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协商确定,较上年没有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年审机构,圆满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同意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