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王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的充实和加强公司研发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满足强军备战打仗装备研发能力和自主科技创新水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审核,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同意聘任王宇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王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聘任高管人员的程序合法;拟聘任高管人员的提名、审议及通过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聘任的高管人员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身体状况,能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聘任王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附件:个人简历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个 人 简 历
王宇,男,汉族,1978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工程研究院科研所副主任、副总设计师,科研所副所长、所长,中国兵器科技带头人、内蒙古一机集团科研所所长兼轮式装甲车辆研发中心副主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第六分公司经理。现拟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目前,王宇先生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8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