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 2020-047 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2 名(其中独立董事 5 名),实际参会董事 12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 2020-048
号”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议案。
原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五名,由自然人担任。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CPA)、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
等四类资格之一)。
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修订为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CPA)、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为更好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特种车辆领域研发制造发展紧迫需要,充分借力外部独立董事的专业化优势,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拟增补苑士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任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苑士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苑士华先生的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苑士华先生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最近三年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苑士华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
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苑士华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该议案方能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 14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议案。
(3)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 2020-050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增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苑士华,男,1958 年 10 月出生,博士,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科责任教授小组组长,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国防科工委“511 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兵工学报编委。曾任北京理工大学车辆工程学院副院长,北京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车辆工程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本次拟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经审查,苑士华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最近三年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