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股票简称:北方创业 编号:临 2011-19 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
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签订了 975 台C70E 型通用敞车销售合同,合同
总价 36,699 万元。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签字后生效
合同最迟交货期限: 2011 年 10 月 31 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6,699 万元,
将为公司贡献营业收入约 31,367 万元,约占本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
合并营业总收入的 10.85%。其合同的履行对公司 2011 年度资产总额、
净资产、净利润影响的具体数额目前无法测算,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本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通过投标的方式,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8 日与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签订了招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THZC2011-2-12),合同总价 36,699 万元。本合同涉及车型为C70E 型
通用敞车,中标数量 975 台。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是 1994 年由铁道部单独投资设立的惟一
面向全国铁路及相关行业的投资企业,是以资产经营为主、独立核算
的法人实体,主要负责履行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出资者代表职能,对
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对其经营状况、投资收益 等考核监督,确保国
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主要承担部定路网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和需由
国家铁路控股或参股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工作。
注册资本金 200 亿元。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主要合同条款
1、基本条款:
车辆名称:C70E 通用敞车
数量:975 台
金额:36,699 万元
最迟交货期:2011 年 10 月 31 日
2、付款条件:(结算方式)
卖方应每月 8 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货车结算单据报送铁道
部运输局装备部,经审核及办理相关支付手续后于每月 15 日(遇节
假日顺延)前提交铁道部财务司。财务司在收到有关单据 30 天内,
按照交付数量合同价格的百分之百(100%)支付货款。
根据合同规定若买卖双方须向对方支付某项违约金时,则应在收
到对方的书面通知后 7 天内用电汇将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3、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包括技术澄清文件),及铁道部现行技术
标准、技术政策执行。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制造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
生的质量问题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收到对在质量保
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反映后,应在 7 个工作日内通知卖方予以免
费更换。
由于质量原因造成行车事故的,按铁道部有关规定由卖方进行赔
偿。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6,699 万元,将为公司贡献营业收入约
31,367 万元,约占本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合并营业总收入的 10.85%。
其合同的履行对公司 2011 年度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影响的具
体数额目前无法测算,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的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
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不需要政府信用或金融机构的信贷
支持。
2、合同履行中无可预见的重大市场、政策、法律等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件及附件。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