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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66: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9

600966: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22-05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4.97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4.71 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2 年 8 月 25 日(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息)
日)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1-014 号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26 号)。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2-016 号公告)。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01,388,987.93 元。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586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 1,336,844,288 股,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
53,673,050 股后的股份总数为 1,283,171,238 股为基数,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41,143,905.34 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后续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股份数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实际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4.9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4.71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故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61,274,283×0.2705)÷1,336,844,288≈0.2552 元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4.97-0.2552)÷(1+0)≈24.71 元/股(含,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8,093.89 万股,约占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的 6.05%;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4,046.94 万股,约占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的 3.0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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